
400-669-8898
發布者:泓灼會計 來源:泓灼
據財政部官網消息,4月13日,財政部、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聯合發布《關于從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公告》指出,對符合條件的從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以下稱第三方防治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同時,《公告》還明確,第三方防治企業是指受排污企業或政府委托,負責環境污染治理設施(包括自動連續監測設施,下同)運營維護的企業。而且,這類企業還需要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依法注冊的居民企業;
(二)具有1年以上連續從事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實踐,且能夠保證設施正常運行;
(三)具有至少5名從事本領域工作且具有環保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的技術人員,或者至少2名從事本領域工作且具有環保相關專業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的技術人員;
(四)從事環境保護設施運營服務的年度營業收入占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五)具備檢驗能力,擁有自有實驗室,儀器配置可滿足運行服務范圍內常規污染物指標的檢測需求;
(六)保證其運營的環境保護設施正常運行,使污染物排放指標能夠連續穩定達到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要求;
(七)具有良好的納稅信用,近三年內納稅信用等級未被評定為C級或D級。
此外《公告》還指出,第三方防治企業可自行判斷其是否符合上述條件,符合條件的可以申報享受稅收優惠,相關資料留存備查。另外,稅務部門依法開展后續管理過程中,可轉請生態環境部門進行核查,生態環境部門可以委托專業機構開展相關核查工作,具體辦法由稅務總局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制定。
此公告執行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相關閱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支持制造業中小微企業發展,國家稅務總局和財政部近日聯合發布《國家稅務總局 財政部關于制造業中小微企業繼續延...
2022-09-21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以下稱全電發票)是與紙質發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全新發票,不以紙質形式存在、不用介質支撐、無須申請領用、發票驗舊及申請增版增量。紙...
2022-09-05稅務局是怎么查企業的?稅務局從哪些數據中分析發現涉稅疑點?稅務局檢查中會重點關注哪些指標的變動情況?
2022-08-22熱門搜索
熱門文章
2021-07-16
閱讀200次2021-07-01
閱讀200次2020-04-27
閱讀200次2020-03-05
閱讀200次2020-02-28
閱讀200次2020-02-27
閱讀200次2020-02-20
閱讀200次最新資訊
辦理業務是我們服務的開始
讓您無憂才是我們的宗旨!想找一位資深財稅專家
為公司財稅量身制定方案?